1.景点或旅游项目如遇特殊原因无法履行,门票则不退; 2.景区内购物场所或二次消费,均为景区自行经营模式,与旅行社和导游无关,请自行判断产品质量和价格; 3.凡参加旅游团的团员请主动出示合法有效证件(包括老年证,残疾证、军人证等),按景区规定享受相应优惠, 若因未出示或使用伪造证件导致的一切责任及后果应由游客自行承担; 4.如遇景点维护、维修,国家政策性关闭等特殊原因取消或游客自愿放弃,费用不退; 5.游客入住酒店时,自愿并完全接受在酒店前台现付酒店钥匙牌押金等相关事宜酒店正常中午12点退房, 如果需要延长时间,请与酒店说明,费用自理; 6.上述自费项目和导游员另行推荐的自费项目,由客人自愿选择,须经游客书面签字同意; 7.建议游客自行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理赔标准根据保险公司规定执行; 8.本行程及各项说明作为国内旅游合同附件之一; 9.游客须认真阅如因不可抗拒等天气原因造成行程耽误,导游和客人之间协商调整景点游览的先后顺序; 10.为保证旅途安全舒适,呼伦贝尔旅游车限速,行车时间均为估算时间; |